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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第34期 贾康:财税体制改革与中国经济转型

  2011年是“十二五”开年,调整经济结构、转变增长方式已经进入到攻坚阶段,社会各界对通过加快改革来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呼声越来越强烈,而财税体制改革又是大家关注的重中之重。从2012年1月1日起,将在上海首先试点增值税改革,然而对于增值税改革涉及的具体细节还未公布,对于2012年以增值税改革为代表的财税体制改革会有个怎样的进程,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如何做到与中国经济转型相适应,将会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。带着这些问题,我们请到了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。

  贾康老师首先回顾1994年以建立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改革,指出1994年以来只执行中央到省级分税制,分税制目标没推进到位造成现在困难重重,他认为五级分税制无解,分税制的改革出路在于行政体制改革,形成与财政体制的配套改革,把原来的五级分税制改成三级分税制才是财政体制改革的唯一出路。

  其次,贾康老师指出财政体制牵一发动全身,关键在于渐进改革+配套改革;我国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以“省直管县”和“乡财县管”为切入点,推进“扁平化”改革,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呼应、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;基本框架是中央、省、市县三层级,以“一级政权,一级事权,一级财权,一级税基,一级预算,一级产权,一级举债权”为原则,形成制度安排的内在契合,并构建合理、有力的中央、省两级的自上而下转移支付,以及辅助性的横向转移支付。

  最后,贾康老师认为地方税体系构建、地方“阳光融资”体系构建和外部配套改革是目前深化分税制改革三大重要事项。同时,贾康强调现阶段分税制政策要领在于以下四方面:

  (1)增值税扩围与地方税支柱打造的呼应:“在后跟随”;

  (2)坚决不做“一省(区)一率”的任何安排;

  (3)税改顺序:近期资源税,近中期房地产税,中期社保税与环境税、个人所得税,中长期遗产和赠与税;

  (4)标本兼治,安定官心、民心,积极稳妥,治本为上,实现制度创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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